消息,近日,东莞市石排平香百货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,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。

根据公告内容,2024年04月25日,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刘付(19110052097),刘鸿君(19110052102)向当事人桂平香出示执法证件,表明身份,依法检查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康王路19号125室东莞市石排平香百货店的经营场所。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娇子(蓝时代)、真龙(软娇子)、金圣(硬红十二生肖)共5个品种共计13条卷烟,当事人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(许可证号为:4419001110873),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业进货的有效证明。
东莞市石排平香百货店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六条,构成了违规行为。处以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总额875元5%的罚款43.75元。